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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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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努力方向

緣起:
  本轄有疊翠的山巒、豐沛的溫泉、雄偉的奇巖,豐富的史前遺址、多元的族群文化及富饒的農特產品等觀光資源,鑑此,歷任縣長上任後,均以打造臺東成為「觀光大縣」為施政主軸,因此,本分局的同仁應具備有「觀光警察」的理念與共識,本分局乃在推行全面品質管理(TQM)既有基礎下,以「民眾生活無恐懼,交通安全有秩序,加值服務您滿意,創新卓越齊努力」四大品質政策為目標,積極改變大眾對警察刻板的印象,達到為臺東觀光加分的效益。 
目的:
配合本縣「觀光優先」為方向,提供快速、加值、e化的警政服務,以「治安-安心、交通-順心、服務-貼心」讓遊客有優質休憩的感受,營造優質觀光警政新形象。
 
目的:
配合本縣「觀光優先」為方向,提供快速、加值、e化的警政服務,以「治安-安心、交通-順心、服務-貼心」讓遊客有優質休憩的感受,營造優質觀光警政新形象。。
 
具體作為:
一、建構優質「治安」環境:
(一)維護觀光景點治安,預防犯罪發生,保障觀光客性命、財產、自由之安全。
(二)結合地方民俗慶典及重要活動,期前結合主辦單位,訂定活動期間治安維護計畫及媒體行銷作為,進而保護遊客安全,擴展觀光資源。
(三)召開「社區治安會議」,由轄區居民主動發掘治安死角,共擬解決對策,進而促進當地觀光發展。
(四)規劃本分局偵查隊、警備隊、分駐(派出)所等警力,以交互巡邏及定點守望之方式,強化觀光景點之安全。
(五)強化本分局現有網際網路之資源,聯結縣政府旅遊局、關山等五鄉鎮公所、農會及民間旅遊網站,提供遊客查詢食、衣、住、行之相關資訊及觀光景點治安現況。
二、強化「交通」秩序順暢:
(一)維護本分局轄區各觀光景點之市容美化,強力取締攤販、鏢客、違規攔客等違法(規)情事,建立相關名冊施予約制、取締及偵防等作為,有效提升觀光景點駐留時間,吸引觀光資源。
(二)有效運用或結合現有資源,提供交通動線規劃及提供改善交通問題建議,促進轄區觀光發展;在設有停車收費之景點結合收費亭或收費人員,做為推行觀光警政「機動點」,並施予佈建諮詢,即時改善交通問題及偵防犯罪。
(三)提升執勤能力或增進執勤態度,定時或不定時舉辦「交通執法講習」及「改善服務態度示範觀摩」,提升員警執法能力及態度,建立推行觀光警政新標竿。
(四)結合關山等五鄉鎮公所、農會或公務機關現有資源,例如:跑馬燈或電子看板等,即時反應路況及轄區觀光景點交通狀況。
(五)由本分局第四組依轄區各民俗慶典期間訂定「交通秩序維護計畫」,有效維護活動期間交通秩序之順暢。
三、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一)結合民間力量及善用社區資源,提供機動性服務或諮詢,建立本分局及各分駐(派出)所轄內各項資源名冊,例如:拖吊車業、汽機車修配業、大型重機械、醫療院所、特殊專長等資料,運用「治安高峰會議」串聯資源,成立「特殊菁英團」。
(二)充實或增設現有隨車裝備,例如:簡易式充氣機、旅遊簡訊等,適時提供觀光客適當服務及資訊。
(三)本分局以轄區特性及現有資源設置「觀光警政」網頁,網頁下聯結現有旅遊資訊、增設各分駐(派出)所轄內「私房」觀光景點、各觀光景點之治安及交通現況、旅客陳情信箱(含問卷調查)及各分駐(派出)所聯絡資訊(含電子信箱帳號)等資源。各分駐(派出)所免另設「觀光警政」網頁,惟遇有旅客詢問時應立即提供服務。
(四)各分駐(派出)所設置「觀光警政園地」,呈現觀光景點治安、交通現況、為民服務事項、現行警政重要工作宣導。
(五)媒體行銷:有效運用現有資源,主動行銷本分局推行觀光警政之成效,例如:感動的服務、取締攤販、違規攔客情事或結合其他行政機關維護觀光景點事蹟等。
四、「創新加值」遊客滿意:
(一)各項創新作為應以本局四大品質政策「民眾生活無恐懼,交通安全有秩序,加值服務您滿意,創新卓越齊努力」為出發點,不宜跳脫四大品質政策從事非警政工作範疇。
(二)落實管考創新作為,以持續性全面品質管理手法精進各項創新作為,以提升警察服務新形象,塑造特有「觀光警政」新標竿。
 
任務:
一、以本分局為執行單位,就各分駐(派出)所轄內觀光景點為執行本項計畫之重點,提升本縣觀光環境品質。
二、對策選項,各示範分駐派出所依據工作主軸、因地制宜、問題導向及為民服務等自由選項提升觀光品質對策選項。)
三、設立多語報案專線,以中英語為主,以現有受理報案專線加以添加英語報案語言。
四、本分局第四組針對網頁設置「觀光警政派出所專屬網頁」,除聯結各鄉鎮市公所網站旅遊資訊外,並增設當月各觀光景點治安發(破)情形及交通事故發生情形等資訊。
五、本分局第一組規劃「觀光警政機動派出所」,於當地民俗節慶及旅遊熱潮時設置,加強治安、交通秩序維護及為民服務措施。
一、賡續擴大網路服務範圍,除持續修訂本分局內、外部網站,強化便民資訊服務外未來配合本局提升服務品質方案,將建置外文網頁,擴大外僑服務資訊。
二、規劃開放本分局所屬公共設施(體技館、禮堂等設施),供民眾休閒使用。
三、定期辦理民意調查,分析調查結果,研提意見作為,提供施政參考。
四、全面結合超商、加油站及各風景區等,設置「觀光警察服務聯絡站」,延伸派出所服務工作。
五、機動派員至各治安要點或風景區,提供「立即」、「便捷」、「親民」服務,以增加民眾安全感,增進警民互動關係,貫徹為民服務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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