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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每年10月11日為「臺灣女孩日」

 

我國每年10月11日為「臺灣女孩日」
  • 發布日期
    104/11/25
  • 發布單位
    人事室
為響應聯合國重視投資及培力女孩,讓女孩獲得應有的人權與照顧,並指定10月11日為「國際女孩日」之呼籲,政府自102年起將每年10月11日訂為「臺灣女孩日」,並積極推動「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

聯合國認為增強女孩能力、投資女孩,並使女孩參與影響自身的決策,對於促進經濟發展、消除貧窮、打破性別歧視與暴力循環,均至為重要,為呼籲各國重視投資及培力女孩,讓女孩獲得應有的人權與照顧,因此指定10月11日為「國際女孩日」。

行政院為將國際呼籲化為符合我國國情的作為,經檢視國內各項統計資料,發現我國男孩、女孩在生活照顧、教育及醫療保健方面的受惠人口及資源分配的比例,大致與我國101年0-17歲男孩、女孩人口比例(52.1%:47.9%)相當。不過,我國也還存在不利女孩發展的狀況,例如重男輕女的傳統價值觀尚未完全破除、少女學生因懷孕選擇終止學業、女孩參與運動人口比例較低、傳統性別分工觀念仍限制女孩就讀學科,以及女孩為性犯罪的主要受害者等。

呼應國際女孩日的核心精神,並參酌國內現況,前函頒「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督促各部會積極落實各項促進女孩身心健康、教育、人身安全及改善傳統禮俗、媒體內容性別刻板印象與歧視等重要事項,以配合聯合國今年國際女孩日「女孩教育之革新(Innovating for Girls’ Education)」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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