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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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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科

 

督察科簡介詢
督察科主要工作項目分別為二,一為警察風紀、一為勤務督導。警察風紀係提昇警察聲譽、形象、社會地位與工作績效的關鍵性因素,而勤務督導係達成警察工作的主要推動力量。
為發揮此兩項工作,另輔以風紀監察、員警考核及相關政訓業務,以便貫徹風紀要求,維護警察榮譽,落實勤務執行,發揮督察功能。
 
工作職掌
1.員警殘疾慰問暨急難救助之策劃、執行事項。
2.改善員警服務態度之規劃督導、考核。
3.關於員警申訴之執行、督導考核。
4.關於模範警察、績優員警、好人好事之甄選。
5.關於勤務督察之規劃、督導核事項。
6.關於內部管理業務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事項。
7.關於警風紀之策劃、執行、督導考核事項。
8.關於重要警紀案件之查處暨違反警風紀案件查辦事處事項。
9.關於風紀情報之策劃及執行。
10.關於員警考核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事項。
11.關於員警教育輔導之規劃、執行、督導考核事項。
12.關於特種警衛暨首長警衛勤務之聯繫、策劃、督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