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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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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保護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任何人對於兒童不得有下列行為:
1.遺棄。
 2.身心虐待。
 3.利用兒童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4.利用殘障或畸形兒童供人參觀。
 5.利用兒童行乞。
 6.剝奪或妨害兒童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或非法移送兒童至國外就學。
 7.強迫兒童婚嫁。
 8.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或以兒童為擔保之行為。
 9.強迫、引誘、容留、容認或媒介兒童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10.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砲、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11.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猥褻、色情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
    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12.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兒童及少年提供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
    電子訊號、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13.帶領或誘使兒童進入有礙身心健康之場所。
 14.其他對兒童或利用兒童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15.供應菸、酒、檳榔、毒品、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色情、
    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
    或其他物品予兒童及少年。
16.利用、僱用或誘迫兒童及少年從事酒家、特種咖啡茶室、限制及電子遊戲場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
   力等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之侍應或從事其他足以危害或影響其身心發展之工作。
 
●「兒童保護」宣導
一、面對歹徒,該如何自救?
  1.保持冷靜:保全「生命」為第一考量,才能臨機應變,脫離危險。
  2.採低姿態軟化歹徒的心,降低對方戒心。
  3.記住歹徒的身高、體型、口音、衣著、行為習慣及交通工具等特徵及周遭環境。
  4.大叫─若附近有人出現時,大聲求救,喊「救命、失火」代替非禮,較容易引起注意。
  5.就近求援─發現被跟蹤時,若附近有住家、超商或政府機關,可就近求援。
  6.無論遭受任何侵害,切記這不是你的錯,一定要勇敢告訴家人或師長尋求協助。
  7.打110或113電話報案及求助。

 二、遠離偏遠地區或安全死角,儘量結伴同行
    安全死角
 ◆樓梯間                          ◆校園四周圍牆
 ◆偏遠球場或運動場地    ◆停車場
 ◆放學後無人的教室        ◆人煙稀少的工地、空地、空屋、工寮及巷弄
 ◆上下學途中落單            ◆廁所     
 

 三、校園安全守則
 1.不要單獨太早到校或太晚離校。
 2.在學校的作息時間應讓父母親友清楚了解。
 3.上廁所、到人少的校區時要有同學相伴。
 4.在學校遇見沒看過或可疑的人時儘速向校警、導師或訓導處報告。
 5.遇陌生人或離職的教職員有所邀約,切忌單獨赴約。
 6.在校園的上課、放學、午休等時間應配合學校之作息時間,避免落單。
 7.路過學校死角時,應提高警覺,儘量結伴同行。
 8.注意是否有徘徊校園周圍的可疑人物。
 
 
 
◎珍惜自己,愛護自己,做自己身體的主人◎

警察報案電話:110
婦幼保護專線:113
外籍配偶保護專線:0800-088855
男性關懷專線電話:0800-013999
臺東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089)35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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