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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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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

所稱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1.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行蹤。
2.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
3.對特定人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
4.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
5.對特定人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
6.對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7.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
8.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

對特定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與特定人社會生活關係密切之人,以前項之方法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無關之各款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亦為本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

罰則最重可處5年下有期徒刑。
當您遇到跟蹤騷擾的行為時,您可以報警處理,檢察官或警察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或是行為人經警察機關做成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者,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特別提醒的是,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家庭成員間、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間之跟蹤騷擾行為,應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聲請民事保護令,不適用本法關於保護令之規定。


只要出現監視觀察、不當追求、尾隨接近、寄送物品、歧視貶抑、妨害名譽、通訊騷擾、冒用個資等8類行為,並且有持續或反覆性和性與性別有關,而且讓當事人心生畏怖就可能觸法,最重可處5年刑期。

警察報案電話:110
婦幼保護專線:113
外籍配偶保護專線:0800-088855
男性關懷專線電話:0800-013999
臺東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089)356995
臺東縣警察局建置聽(語)障手機簡訊報案專線:0932-998110、電話傳真報案專線:089-330749,24小時專人接收,立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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