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臺東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
列印

常見問題集

當事人自己如何聲請民事保護令?
  • 發布日期
    99/07/05
  • 發布單位
    婦幼警察隊
  • 點閱率
    1570
(一)蒐證。
1.驗傷單。
2.其他相關證據:證人、錄音、或某些求助證明等。
(二)填寫民事保護令聲請書狀(保護令聲請,應以書面為之)。
(三)檢具證據與聲請書狀至自己住居所、相對人住居所及暴力發生
地法院及警察分局聲請。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