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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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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福利

志工之福利:
(一)志工服務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辦理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
(二)志工運用單位得視工作需要製發志工背心、志工識別證及有關裝備。
(三)志工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服務時,得酌予補助值勤交通費及誤餐費。
(四)志工運用單位對於參與服務成績良好之志工,得發給服務績效證明書。
(五)其他有關法定之各項福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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