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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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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遴選資格

(一)性別不拘。
(二)二十歲以上熱心公益,身體健康無宿疾或隱疾者。但有特殊專長者,得視需要,酌予放寬至十六歲。
(三)品德良好,五年內無不良素行紀錄者。
(四)所從事之行(職)業不得有與警察執法工作牴觸者,或影響警察形象者。
(五)其餘相關遴選資格,各運用單位得視業務性質自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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