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分局溫泉派出所109年11月15日22時許接獲勤指中心轉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緊急協尋陳姓失蹤人口案,經調閱車牌辨識系統顯示該車自109年11月15日16時許行經臺東市中山、大同路口後即無新增資料。所長費添龍、警員賴峻緯於當日22至24時執行巡邏勤務接獲派案後,隨即至最後出現路口周邊擴大尋找,警方行經某間大飯店時,發現失蹤民眾駕駛之自小客車停門口,經詢問飯店人員表示失蹤人確實入住,在房務人員陪同下至陳民入住房間,員警核對身分資料確認男子即為通報協尋陳姓民眾,隨即帶返所撤銷協尋,並聯繫家屬知悉。經了解陳民居住臺中市,近日心情不佳,於11月14日獨自一人駕車至臺東旅遊散心,因出門未向家人告知去向,以致家屬擔心有輕生意圖,並向警方報案緊急協尋,家屬獲知陳民平安無事,頻頻向警方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