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服務標準
本分局服務台人員及各所值班人員,在接觸民眾及提供服務時,要求態度和藹、服務熱忱、每位服務人員均配戴識別證,值班人員穿著制服,電話於二響內接聽,先報單位、職別、姓名並問好,對詢問事項均一一詳答。並在各派出所設置便民服務室,以提供民眾洽公良好之環境。
對民眾由各種方式〈郵寄、電話、行政革新信箱、傳真或透過市府網際網路市長信箱等方式〉向本分局提出的陳情案件,我們一定儘速處理,並設有專人登簿追蹤列管,要求各承辦人員務必於三天內將處理結果答覆您。
本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除設有服務系統、自動電話供市民報案、申訴外,並加強輔導社區民眾設置自動報案系統。
申請案件只要證件齊全,均在期限內辦妥。
為防止匿報、吃案,本分局實施報案三聯單,列入管制,並於勤務中心派有專人24小時受理您的查詢、申訴。此外,報案二日後可至警政署查詢上網站查詢
對民眾由各種方式〈郵寄、電話、行政革新信箱、傳真或透過市府網際網路市長信箱等方式〉向本分局提出的陳情案件,我們一定儘速處理,並設有專人登簿追蹤列管,要求各承辦人員務必於三天內將處理結果答覆您。
本分局勤務指揮中心除設有服務系統、自動電話供市民報案、申訴外,並加強輔導社區民眾設置自動報案系統。
申請案件只要證件齊全,均在期限內辦妥。
為防止匿報、吃案,本分局實施報案三聯單,列入管制,並於勤務中心派有專人24小時受理您的查詢、申訴。此外,報案二日後可至警政署查詢上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