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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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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會後忘記機車停放地點,成功警助尋回

聚會後忘記機車停放地點,成功警助尋回
  • 發布日期
    112/01/25
  • 截止日期
    112/07/29
  • 發布單位
    成功分局
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新豐派出所本(1)月24日23時許接到報案,民眾稱在年節期間與親友餐敘聚會後,找不到原先騎來之普通重型機車,心急如焚,急忙由親友載送到派出所報案。
新豐所警員趙啟翔、許志維與盧仕桓到場後請民眾先不要慌張,員警會先在現場與周遭路段尋找機車蹤影,若真找尋未果再調閱店家或路口監視器還原事發經過。經過約莫5分鐘尋找,果真在不遠處發現機車仍然停放原處。員警亦向報案人宣導告誡,若已飲酒應請其他未飲酒親友接送回家,切勿再自行騎乘以免酒後駕車觸法,機車可由親友代騎回家,或上鎖停放原處至隔日再取。
成功分局表示,同類案件每到逢年過節十分常見,民眾因為酒酣耳熱,當酒醒後已經忘記汽(機)車原先停放何處,為避免誤報竊案的發生,員警都會秉持同理心關懷立場協助尋找,通常車輛都會停放在原先聚餐地點不遠處。分局也呼籲提醒,民眾應切記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鐵則,如要飲酒,可以請親朋好友載往聚會地點,回程也請代駕或計程車載送回家,切勿因貪圖一時方便觸法,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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