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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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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汽車駕駛人只是用酒或含有酒精之液體漱口,是否會遭警察舉發酒後駕車?
*發布日期 108/11/19
*發布單位 交通警察隊
*點閱率: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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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08年6月27日函發之「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中規定,於執行酒精濃度檢測前應先告知或確認受測者已飲酒結束15分鐘以上或酌情提供礦泉水給受測者漱口,避免口腔殘留酒精。
(二)酒精屬揮發性液體,於空氣中會自然揮發,是以如確未飲酒而只是用酒或含有酒精之液體漱口,離檢測時間已超過15分鐘或已用礦泉水漱口,酒精應已揮發殆盡,若有些許殘留,酒精濃度也不致構成舉發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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