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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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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伯朗大道「掉包」 警民合作物歸原主

遊客伯朗大道「掉包」 警民合作物歸原主
  • 發布日期
    111/09/23
  • 截止日期
    112/03/22
  • 發布單位
    關山分局關山分局第四組
臺東縣池上鄉為「稻米之鄉」,鄉內有許多著名景點,其中就以「伯朗大道」及「金城武樹」最廣為民眾所知,再加上人文氣息滿點的地景裝置藝術品,吸引國內外遊(旅)客不辭千里前來朝聖。於昨(13)日14時許,來自北部的一對夫妻,與老同學們乘坐遊覽車至伯朗大道騎乘自行車,在欣賞完綺麗的田園風光後,搭車北上至花蓮縣,但她隨身的手提包卻遺落在自行車前的置物籃內,被檢查自行車的店員發現,並立即交至關山分局錦安派出所,說時遲那時快,失主來電至所內詢問「是否有人撿到手提包」?值班警員楊維雅與失主核對包內證件均無誤後,請她至所內領回。該對夫妻此時已到花蓮市,遂搭乘火車返回至池上,再搭計程車至所內領取。經失主清點包內財物均完好後,順利物歸原主。雖然經過一番舟車勞頓才領回手提包,但失主臉上盡是失而復得愉悅的心情。臨行前一再感謝員警及店家,員警也一再溫馨提醒,隨身重要物品要攜帶好,以免再次「掉包」,畢竟不是每次都有好運氣。
關山警察分局表示,民眾拾獲物品,最好的方式就是立即就近送到警局或派出所,若是在公共空間拾獲物品,則應當場交給該公共空間的管理人員。且「誠實為上策」,立法者為獎勵一般人民拾金不昧的誠實行為,於民法中規定,原則拾得人得向有受領權人請求拾得物財產價值的十分之一。拾金不昧除了可以依法請求報酬,也可避免自己因此而觸犯刑法上的侵占遺失物罪及負擔民法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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