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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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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遺失是否須向警察機關報案?

身分證遺失是否須向警察機關報案?
  • 發布日期
    100/07/20
  • 發布單位
    大武分局
一、按現行之作業規定,遺失國民身分證時,無需至警察局報案。但為免遭不法人士冒用、從事不法行為,遺失人應立即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掛失或親自攜帶貼有照片之其他證件(如護照、退伍令等),備妥2吋照片、印章、戶口名簿等資料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要件具備即可當場補發),補發新證同時,遺失之舊證即失其效力。
二、有關辦理國民身分證掛失,目前有三種申請方式:
(一)上班時間:親自或以電話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二)非上班時間:由本人親自以電話撥打1996向內政部辦理掛失。
(三)自然人憑證: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站,點選「國民身分證掛失暨撤銷掛失申請作業」系統辦理(24小時服務),選擇申請類別並輸入身分確認資料,以自然人憑證申辦。
三、辦理掛失後,戶政事務所即將掛失紀錄上傳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提供金融機構及社會各界上網查證換補領國民身分證資料,以免遭不法人士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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