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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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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常見問題集

如果被列管的少年,何時可註(塗)銷管制?
  • 發布日期
    99/07/05
  • 發布單位
    少年警察隊
  • 點閱率
    2277

(一)接受少年法院(庭)通知塗銷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時,應即塗銷。
(二)死亡或自列管日起三年內無再犯之紀錄者,或已年滿十八歲者。
(三)雖屆滿十八歲,惟其素行不良仍有治安顧慮,依規定仍應列管者,
          於註銷不良少年身分後,重新認定列管對象類別,續予列管。
(四)轉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三年後,
          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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