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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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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警察機關查察發現警政署「協尋中途輟學學生資訊處理系統」通報協尋之中輟行踨不明學生,應如何辦理?
  • 發布日期
    99/07/05
  • 發布單位
    少年警察隊
  • 點閱率
    2297

查察發現警政署「協尋中途輟學學生資訊處理系統」通報協尋之中輟行踨不明學生,應即填具「(機關全銜)查尋中輟學生訪談紀錄表」並登錄尋獲資料,同時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原就讀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輔導復學。必要時,護送至就讀學校或交由家長(或監護人)領回管教或轉介少年輔導委員會、少年法院少年保護官、民間公益團體、社區志工及學者專家等輔導網絡,儘力予以協助,提供多元輔導安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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