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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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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遇到假車禍,歹徒突然從巷弄衝出(跑步、騎車、駕車),要脅給付醫藥費時,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109/03/12
  • 發布單位
    刑事警察大隊
  • 點閱率
    2575
(一)不要和對方起衝突,不可輕易答應私下和解,立即報警110處理。
(二)不可移動車輛,對方如有受傷時表示關心。通報119派救護車送醫急救。
(三)如有攜帶智慧型手機、照相機,請立即將肇事現場相關位置照相取證,歹徒如有騎機車或駕車時,車牌號碼、全車、相關在場人等都要設法拍到。如有裝設行車紀錄器,請將影片檔案提供給警方偵辦。
(四)和對造當事人不要太靠近,要保持一定距離,以保自身安全,附近如住有親人、朋友時,通知到場協助、做伴。
(五)現場如有過路人或目擊者停留時,請過路人或目擊者暫時不要離開,等警方到場後協助調查,在場時也可做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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