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109/03/12
-
發布單位
刑事警察大隊
-
點閱率
1114
請民眾牢記「三不」與「三要」手則,以維護自身財產安全,共同防制詐騙:
「三不」:
(一)不要隨便提供自己的金融資料(如密碼、帳號)及個人基本資料(如身份證字號、出身年月日)給別人。
(二)不要聽從別人的指示去操作提款機,或至銀行臨櫃辦理匯款,約定轉 帳。
(三)不要依照來路不明的電話或手機簡訊所提供的電話號碼直接撥打。
「三要」:
(一)要保管好與自身權益有關的重要文件。
(二)來路不明的電話或手機簡訊,要向104查號台詢問正確電話,或向內政部警政署165專線查證。
(三)接獲信用卡刷卡簡訊,要直接向信用卡背面所戴銀行聯絡電話查證,自93年12月日起銀行傳信用卡簡訊不會加具聯絡電話。
諮詢服務: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地址:(106)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553巷5號
電話:(02)27672372
相關網站:「詐欺案件專案資料庫」http:www.cib.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