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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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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手機遺失應如何處置?
  • 發布日期
    109/03/12
  • 發布單位
    刑事警察大隊
  • 點閱率
    3735
當手機遺失時,建請逕至警察機關辦理物品遺失報案,以維自身權益。因遺失並非刑案,警察機關將為當事人製作訪談筆錄、填寫「遺失案件證明申請書」、並由警察機關登載「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以作為日後民眾送交拾得遺失物之查對處理,此係屬為民服務措施,並非做為偵辦之用;如您確認遺失物有遭侵占,您應至警察機關報案侵占,製作報案筆錄,方可由警察機關展開偵查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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