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
雙語詞彙
|
政府資訊公開
|
English
|
兒童版
|
RSS
進階搜尋
回首頁
網站導覽
|
雙語詞彙
|
政府資訊公開
|
English
|
兒童版
|
RSS
訊息中心
警政消息
活動訊息
警政公告
警政爭議訊息澄清
登山訊息
路況消息
人事動態
統計專區
溫馨園地
機關簡介
歷史沿革
轄區概要
首長介紹
組織架構
所屬分局
所屬直屬隊
科室單位
形象標幟與吉祥物
我們的品質政策
警察的工作
聯絡資訊及位置
業務專區
防空避難專區
政策宣導/廣告預算執行
補助專區及利益衝突揭露
各項宣導
預防犯罪專區
性別主流化專區
保防常識
社區治安
觀光警政
觀光景點
志工服務專區
婦幼專區
便民服務
車輛拖吊查詢
警政服務App
監錄系統設置地點一覽表
為民服務白皮書
主管業務常見問題
常用作業程序
創新服務
相關查詢
事故預防與處理
固定式取締違規照相暨科技執法偵測點
線上申請
申辦事項
表單下載
雙語詞彙
民意廣場
局長信箱
討論區
檢舉盜採砂石
交通違規舉發
網路報案
案件查詢
影音出版品
活動相簿
宣導影片
相關網站
:::
現在位置:
首頁
便民服務
主管業務常見問題
字型大小
請領服務獎章的條件為何?
請領服務獎章的條件為何?
發布日期
109/03/13
發布單位
人事室
一、依獎章條例第5條規定:「公教人員服務成績優良者,於退休(職)、資遣、辭職或死亡時,依下列規
定頒給服務獎章:一、任職滿10年者,頒給三等服務獎章。二、任職滿20年者,頒給二等服務獎
章。三、任職滿30年者,頒給一等服務獎章。四、任職滿40年者,頒給特等服務獎章。」
二、至所稱服務成績優良,指公教人員於請獎年資中,考績或考成均列乙等以上,且未受懲戒處分,刑
事處分或平時考核記大過之處分;未辦理考績人員,由服務機關首長認定服務成績優良;任政務人
員請獎年資中未受懲戒處分或刑事處分者。
三、請頒服務獎章年資之計算,均以月計,並以請頒離(退)職當年月為截止日期。
回上一頁
瀏覽人次:
7942
訊息中心
警政消息
活動訊息
警政公告
警政爭議訊息澄清
登山訊息
路況消息
人事動態
統計專區
溫馨園地
機關簡介
歷史沿革
轄區概要
首長介紹
組織架構
所屬分局
所屬直屬隊
科室單位
形象標幟與吉祥物
我們的品質政策
警察的工作
聯絡資訊及位置
業務專區
防空避難專區
政策宣導/廣告預算執行
補助專區及利益衝突揭露
各項宣導
預防犯罪專區
性別主流化專區
保防常識
社區治安
觀光警政
觀光景點
志工服務專區
婦幼專區
便民服務
車輛拖吊查詢
警政服務App
監錄系統設置地點一覽表
為民服務白皮書
主管業務常見問題
常用作業程序
創新服務
相關查詢
事故預防與處理
固定式取締違規照相暨科技執法偵測點
線上申請
申辦事項
表單下載
雙語詞彙
民意廣場
局長信箱
討論區
檢舉盜採砂石
交通違規舉發
網路報案
案件查詢
影音出版品
活動相簿
宣導影片
相關網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