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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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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局舉陳O翊等2名違反道路交通送管理事件公示送達案

 

公告本局舉陳O翊等2名違反道路交通送管理事件公示送達案
  • 發布日期
    110/10/18
  • 截止日期
    111/04/16
  • 發布單位
    交通警察隊
主旨:公告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郵件無法投遞辦理公示送達違規人陳O翊等2名清冊一份。
依據:
一、「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5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79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2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以掛號郵寄被通知人,致主旨所述通知單無法送達,茲依規定辦理公示達,以完成法定送達程序。
二、本批舉發違反道路管理事件通知單第一聯已於本局留存,並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20日發生送達效力,請違規人自最後刊登之日逕向本局洽領(查詢電話089-328344),逾期未領處分機關得依法逕行裁處。
相關附件:
  • 公告本局舉陳O翊等2名違反道路交通送管理事件公示送達案(更新日期:110.10.18)
  • 公告本局舉陳O翊等2名違反道路交通送管理事件公示送達案(更新日期:1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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