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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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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消息

108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網路霸凌)
  • 發布日期
    108/08/24
  • 截止日期
    109/02/20
  • 發布單位
    成功分局 偵查隊
  • 點閱率
    3428
隨著社群網路與可隨拍隨傳的智慧型手機日漸融入大家的日常生活,霸凌不再只是傳統的面對面欺凌,而是有了「網路」這個新管道,演變成網路霸凌,並且是世界各國高度關注的新興問題。 網路世界就如同真實世界,不但所有言行舉止都應該遵守禮儀,互相尊重,而且也同樣受到法律的規範與保障,這樣才能維持網路世界的秩序,讓大家享有安全有禮的使用環境。因此,大家應該遵守網路禮儀的觀念,才能安全快樂地悠遊網路世界中。 成功分局提醒,「不要」參加羞辱或孤立別人的線上惡意投票或社團;對於批評或欺凌別人的發文內容,不要按讚、回應或轉寄;若看到疑似不公義且請求網友人肉搜索的事件也不要加入,避免淪為網路霸凌的共犯。 當您遭遇或發現同學遭到網路霸凌,要立即告訴老師、家人勇於說出來不要害怕,因為他們會陪伴您共同面對問題,發揮關懷與互助力量,一起找出最佳的解決方案,以杜絕網路霸凌。 當您遭到網路霸凌時,不宜馬上回嗆或反擊,而是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若霸凌者為同學,也可以請學校老師協助處理): 1、嘗試和對方溝通,明白表達自己不舒服、受侵犯或被侮辱的感受。 2、請對方停止霸凌行為並刪除網路上相關的負面內容。 3、萬一對方置之不理或持續霸凌行為,您可以這樣做: (1)保留證據 將霸凌的圖文影像等內容,進行保留存證 (可利用鍵盤右上角「Print Screen」或「Prt Scrn/Sys Rq」按鍵儲存畫面),做為後續措施的佐證。 (2)阻斷霸凌管道 透過社群網站的「解除朋友關係」或「封鎖」功能,阻斷霸凌者與您的聯繫管道,避免他們持續和您對話,或看到您所更新的訊息。 (3)向網管部門檢舉利用社群網站「檢舉」功能或透過影音網站的「安全中心」向網站管理部門舉報;他們會根據網站使用規則,是否移除霸凌內容,或停用霸凌者的帳號。 (4)尋求專業協助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可以諮詢學校的導師或輔導老師、醫療院所的心理師或精神科醫師,或向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反應(或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版留言),以及「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http://www.win.org.tw/)」申訴。   網路霸凌可能觸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309條的<公然侮辱罪>,以及刑法310條的<誹謗罪>等罪,成功分局提醒大家在網路發表言論時應遵守的禮儀,以免觸法、傷己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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