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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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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有關精神及語言上之家庭暴力事件,聲請保護令舉證困難時該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99/07/05
  • 發布單位
    婦幼警察隊
  • 點閱率
    2194
在這一部份,確實是蒐證上的一大困難,但是不完全沒辦法,仍可以用下列幾項方式蒐證:
(一)精神門診之診斷書。
(二)錄音:一般錄音及電話錄音,同時進行。
(三)人證:親人、孩子可為證明,但不為全部採證,因恐有偏坦,在人證部份盡可能找鄰居。
(四)若有恐嚇或使被害人心生畏懼的情況發生時,盡可能將加害人使用的相關物件留存下來,例如:刀械、恐佈人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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