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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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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遭受家庭暴力時,應該怎麼收集一些相關證物?
  • 發布日期
    99/07/05
  • 發布單位
    婦幼警察隊
  • 點閱率
    1421
在蒐集相關證物上,應該要注意以下證物的蒐集:
(一)驗傷單:被害人遭受暴力傷害時,不管傷勢輕重,肉眼看不看得到,當天都要到醫院驗傷,取得驗傷單。
(二)血液、精液:衣物、被單上有這些東西時,應該要先徹底風乾後再封裝,以避免發霉。
(三)人證:有當場的目擊者,是最佳的人證,否則亦應取得其作證的錄音,以作為證物。
(四)其他:碰到言語恐嚇和精神暴力時,錄音帶是直接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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