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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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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暑期青春專案「反詐騙」宣導

107年暑期青春專案「反詐騙」宣導
  • 發布日期
    107/08/27
  • 截止日期
    108/02/23
  • 發布單位
    臺東分局 偵查隊
少年加入詐騙集團車手,害人害己留案底,暑假期間,除提醒學生暑假期間避免出入不正常場所,勇敢向毒品說不,暑假打工更要注意「時薪高、工作輕鬆」的徵才廣告,避免淪為詐騙集團車手或詐欺人頭戶。

擔任詐欺車手得不償失案例:屏東1名陳姓老婦2年前接到詐騙電話,謊稱她的帳戶涉及洗錢案,老婦驚恐交出存摺被騙新臺幣187萬元,警方破獲該詐騙集團後,主嫌只賠償30萬元,陳婦轉向集團中年僅16歲的車手及其父母求償,雖車手父母辯稱兒子僅拿到2000元贓款,但法院審理認定只要是集團共犯,均應單獨對被害人損失負全部賠償責任,判賠老婦157萬元。

當詐騙車手除了須負擔刑責外,尚需負民事賠償責任,聰明的你,還要當詐騙車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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