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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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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青春專案-(何謂少年犯罪行為徴兆):

107年青春專案-(何謂少年犯罪行為徴兆):
  • 發布日期
    107/08/10
  • 截止日期
    108/02/06
  • 發布單位
    成功分局 偵查隊
一、家中無故失竊金錢或物品,且明顯為「內賊」所為。
二、孩子經常帶回不明之物品,或使用機車代步稱向同學借騎或暫時代為保管。
三、孩子從事消費行為出手闊氣、大方,經濟來源顯為可疑孩子經常出入高消費場所或使用高級用品,以炫耀自己的身份地位,經濟來源顯為可疑。
四、孩子使用金錢充裕且並非家庭所供給,經濟來原顯為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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