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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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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警察分局人事徵才公告

臺東警察分局人事徵才公告
  • 發布日期
    106/11/30
  • 截止日期
    107/05/29
  • 發布單位
    臺東分局 第一組
人事徵才公告

壹、職稱:契約進用臨時人員
貳、工作地點: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含所屬各單位)
叁、需求名額:1名
肆、資格條件:
一、國內國小以上學校畢業(須熟識中文讀寫)。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
三、具合格機車駕照。
四、自備交通工具。
五、具備水電簡易維修技能尤佳。
伍、契約期間、工作內容及待遇
一、工作內容:環境整理、遞送公文及其他臨時性勞務工作。
二、工作待遇:每月新臺幣2萬2,000元整(含勞保費、健保費)。
三、工作期間: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視每年預算編列及依工作表現辦理續約進用。
四、每日工作時間8-12時,13-17時共8小時。
陸、報名方式
一、應檢附文件
(一)履歷表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
(四)最高學歷證明(畢業證書)
(五)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二、報名送達方式
(一)採親送或郵寄報名,請於106年 12月8日17時前(郵戳為憑)檢具上述應徵文件寄至臺東警察分局第一組,地址:臺東市博愛路373號,封面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親送報名請送本分局收發室(收文章戳為憑) 地址:臺東市博愛路373號。
(二)聯絡方式:
1、聯絡電話:089-347748 吳學勳
2、收件人: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第一組
3、地址:95043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73號
柒、備註:
一、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二、資格符合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
三、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應徵文件不全或資格不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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