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移置保管屆期未領車輛一批。
依據:
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五條之三。
二、「臺東縣處理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案內保管屆期未領車輛計有汽車10輛、機車18輛,業經通知各車輛所有人限期領回,屆期仍未領回,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個月,仍無人認領者,本局將依法拍賣之。(註:車輛所有人自即日起三個月內,應備妥相關證件向本局妨害交通違規車輛拖吊保管場繳納相關費用後領回所有車輛,以維護本身權益。)
二、本次公告另以電子公告刊登於本局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ttcpb.gov.tw),車輛所有人得隨時上網查詢;亦得逕向本局妨害交通違規車輛拖吊保管場查詢。(聯絡電話:089-231010、聯絡地址:臺東市新站路34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