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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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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止停車處可以臨時停車嗎?在禁止臨時停車處可以停車嗎?

在禁止停車處可以臨時停車嗎?在禁止臨時停車處可以停車嗎?
  • 發布日期
    108/09/10
  • 發布單位
    成功分局
一、臨時停車、停車之定義:
(一)「臨時停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是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二)「停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是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
二、標誌與標線:
(一)「禁止臨時停車」: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9條規定,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或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30公分為度。本標線為紅色實線,線寬除設於緣石,正面者以緣石高度為準外,其餘皆為10公分。本標線得加繪紅色「禁止臨時停車」標字,30公分正方,每字間隔30公分,沿本標線每隔20公尺至50公尺橫寫一組。本標線禁止時間為全日24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二)「禁止停車」: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禁止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及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30公分為度。本標線為黃實線,線寬除設於缘石正面者以缘石高度為準外,其餘皆為10公分。本標線得加繪黃色「禁止停車」標字,30公分正方,每字間隔30公分,沿本標線每隔20公尺至50公尺橫寫一組。本標線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三、總結:
(一)縱合上述,禁止停車處是可以臨時停車的,但必須符合「臨時停車」之定義,即必須是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且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可以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反之,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既不可以臨時停車當然就不可以停車。
(二)此外,除現場另有標誌及附牌標示外,紅線是全日禁止停車;黃線從夜間8時至翌日7時為許可停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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