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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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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酒後駕車違規,移置保管車輛應如何領回?

駕駛人酒後駕車違規,移置保管車輛應如何領回?
  • 發布日期
    108/09/10
  • 發布單位
    成功分局
一、酒後駕車若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應檢附證件及繳交移置費、保管費即可領車出場;反之若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違反刑法185之3條公共危險罪責,應檢附證件與繳納罰鍰收據及繳交移置費、保管費,如初次違反規定且未發生交通事故者,得檢附分期繳納罰鍰收據領回車輛。
二、另被移置保管之車輛屬於租賃車業者之車輛,得由車輛所有人檢具租賃契約書,違規駕駛人姓名、住址、並具結後,據以取回被移置保管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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