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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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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警強力執法「酒駕零容忍」乘客也要罰!

關警強力執法「酒駕零容忍」乘客也要罰!
  • 發布日期
    108/07/04
  • 截止日期
    108/12/31
  • 發布單位
    關山分局 第四組
今(108)年7月1日開始,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關加重酒駕處罰規定正式上路,為宣示執法決心及修法成效,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自7月1日至3日,配合全國同步實施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針對轄內易發生酒後駕車違規及肇事熱點、餐廳、KTV等周邊道路及聯外橋樑等規劃勤務,並採區域聯防機制,強化機動巡邏攔檢。
酒駕新制從7月1日0時開始實施,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於昨(2)日晚間,取締1件酒駕案件,除依「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2項告發外,也依刑法第185-3公共危險罪罪移送法辦,其中特別的是,警方依新制對同車乘客依「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開出連坐罰單;在此呼籲,為了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請民眾飲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駕(騎)車,若發生事故是害人又害己!
新法上路,酒駕罰鍰採汽機車分流,機車1.5萬至9萬元、汽車3萬元至12萬元罰鍰;二犯機車9萬元、汽車12萬元,並採累進處罰,三犯以上按前次加罰9萬元。若闖越酒測攔檢點、拒絕酒測,首次就重罰18萬元,5年內再犯者按前次加罰18萬元,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得沒入該車輛。慢車酒駕罰鍰提高至600元至1,200元;拒測則為2,400元。
另一項重點為同車乘客連坐處罰規定,駕駛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者,處同車乘客600元至3000元罰鍰,但未滿18歲、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乘客不在此限。
關山警察分局分局長潘仕能表示,取締酒後駕車為警方常態性重點執法工作,將持續利用各項管道加強防制酒駕交通安全宣導外,藉由提高執法強度及密度,創造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保障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期能有效防制事故發生,降低酒駕肇事帶來的遺憾,關山警察分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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