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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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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消息

108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反援交宣導。
  • 發布日期
    108/08/30
  • 截止日期
    109/02/26
  • 發布單位
    臺東分局 第一組
  • 點閱率
    1338
性交易指有對價之性交、猥褻行為(如援交行為)或有從事性交易之虞(如坐檯陪酒、伴遊、伴唱、伴舞或其他涉及色情之侍應工作)。有對價行為不只是金錢交易行為而已,而是凡有對等價值物品交換或交易或事先言明事後贈與皆是。
法律相關規範有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刑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性別平等教育法。
家長或老師如果發現兒童及少年常有逃學或逃家之情、常上網聊天並藉故約會、常藉口與同學約會或藉口留校溫習功課、忽然出手大方或常用名牌、常有行為不良份子找或於校門前等候、常有精神不繼或恍惚時、有吸食毒品等情況時,就有可能有性交易之傾向。
醫師、藥師、護理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臨床心理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 員、村里幹事、警察、司法人員、觀光業從業人員、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電信系統業者及其他執行兒童福利或少年福利業務人員,知悉未滿18歲之人從事性交易或有從事之虞者,或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向當地主管機關或檢警單位報告。報告人及告發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保密。違反通報義務者,依條例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暑假期間,是青少年享受假期的好機會,警方也呼籲家長應該多關心子女之動態,並增加親子間之互動,以便即早發現子女之偏差行為,讓子女能真正享受青春。青少年朋友也要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不要到不良場所逗留,好不容易可以拋開讀書的煩惱,應該好好把握,好好享受珍貴的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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