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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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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雖便利,小心使用避免觸法」-青春專案宣導

 

「網路雖便利,小心使用避免觸法」-青春專案宣導
  • 發布日期
    106/08/21
  • 截止日期
    107/02/17
  • 發布單位
    大武分局
青少年易觸犯的網路犯罪!
常見網路犯罪行為態樣及觸犯刑責包括:
1、網路色情類型:散布或販賣猥褻圖片、在網路上媒介色情交易,散布性交易訊息;涉及刑法第235條散布播送販賣製造猥褻物品罪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
2、線上遊戲衍生犯罪:網路竊盜(竊取遊戲帳號、虛擬寶物、裝備、貨幣等)、詐欺(以詐術騙取玩家遊戲裝備)、強盜、恐嚇、賭博等問題;無故使用他人帳號、密碼入侵電腦、無故取得、變更、刪除電磁紀錄涉及刑法第358、359條。
3、網路誹謗:例如散播衛生棉長蟲、誹謗老師、校長、同學、冒用他人名義徵求性伴侶及將名人照片移花接木等;涉及刑法第309、310條公然侮辱罪、誹謗罪。
4、侵害著作權:在網路上販售大補帖、張貼、散布他人著作、下載他人著作並燒錄散布等;涉及著作權法相關罰則。
5、網路上販賣毒品、禁藥:以「新興藥丸」為主題,在網路上刊登販賣訊息吸引;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處罰或藥事法。
6、網路煽惑他人犯罪:在網站登載販賣槍枝的資訊、教製炸彈等;涉及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7、網路詐欺:利用網路購物騙取帳號,或以便宜廉售家電騙取價款;涉及刑法第339條詐欺罪。
8、網路恐嚇:寄發電子恐嚇郵件,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9、網路駭客:侵入或攻擊網站,刪除、變更或竊取相關資料;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章,針對無故入侵電腦、無故取得刪除、變更電磁紀錄、無故干擾他人電腦及製作專供電腦犯罪之程式等行為予以處罰,將電腦安全、電磁紀錄之支配及電腦運作效能等法益正式納入刑法保護。
青少年易觸犯的網路犯罪!
常見網路犯罪行為態樣及觸犯刑責包括:
1、網路色情類型:散布或販賣猥褻圖片、在網路上媒介色情交易,散布性交易訊息;涉及刑法第235條散布播送販賣製造猥褻物品罪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
2、線上遊戲衍生犯罪:網路竊盜(竊取遊戲帳號、虛擬寶物、裝備、貨幣等)、詐欺(以詐術騙取玩家遊戲裝備)、強盜、恐嚇、賭博等問題;無故使用他人帳號、密碼入侵電腦、無故取得、變更、刪除電磁紀錄涉及刑法第358、359條。
3、網路誹謗:例如散播衛生棉長蟲、誹謗老師、校長、同學、冒用他人名義徵求性伴侶及將名人照片移花接木等;涉及刑法第309、310條公然侮辱罪、誹謗罪。
4、侵害著作權:在網路上販售大補帖、張貼、散布他人著作、下載他人著作並燒錄散布等;涉及著作權法相關罰則。
5、網路上販賣毒品、禁藥:以「新興藥丸」為主題,在網路上刊登販賣訊息吸引;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處罰或藥事法。
6、網路煽惑他人犯罪:在網站登載販賣槍枝的資訊、教製炸彈等;涉及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7、網路詐欺:利用網路購物騙取帳號,或以便宜廉售家電騙取價款;涉及刑法第339條詐欺罪。
8、網路恐嚇:寄發電子恐嚇郵件,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9、網路駭客:侵入或攻擊網站,刪除、變更或竊取相關資料;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章,針對無故入侵電腦、無故取得刪除、變更電磁紀錄、無故干擾他人電腦及製作專供電腦犯罪之程式等行為予以處罰,將電腦安全、電磁紀錄之支配及電腦運作效能等法益正式納入刑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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