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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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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法第4條、第12條、第14條至第16條、第23條及第38條之1條文,業奉總統於103年12月11日以華總一義字第10300189191號令公布施行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4條、第12條、第14條至第16條、第23條及第38條之1條文,業奉總統於103年12月11日以華總一義字第10300189191號令公布施行
  • 發布日期
    104/11/24
  • 發布單位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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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更新日期:10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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