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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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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107年體育有功團體及人員表揚活動,自即日起至107年8月10日止受理推薦。

 

臺東縣107年體育有功團體及人員表揚活動,自即日起至107年8月10日止受理推薦。
  • 發布日期
    107/08/08
  • 截止日期
    108/02/04
  • 活動時間
    107.08.08  10:25
    107.08.08  10:25
  • 活動地點
    臺東縣立寶桑國民小學
  • 發布單位
    督察科
臺東縣107年體育有功團體及人員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一、實施目的:為慶祝國民體育日,藉表揚本縣傑出選手、績優教練、優秀裁判及表揚熱心推展體育活動具有特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以提升運動水準,增進體育界之榮耀,彰顯體育人之尊榮,打造全民樂運動、愛運動之健康榮景,特定本活動實施計畫。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臺東縣體育會
四、表揚日期:107年9月9日
五、表揚地點:臺東縣立寶桑國民小學
七、報名方式
(一)本府各機關、各鄉鎮市公所、各級學校及民間運動團體依規定填妥推薦表(附件1、2)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07年8月10日前送達本府教育處體健科(臺東市博愛路306號),因特殊情形無法於期限內送達者,則不受限。
(二)推薦表請附2吋正面半身近照(團體請另附4*6格式,具代表性照片)。
(三)具體績優事蹟或經歷:
1.個人請附獨照相片至少2張(畫面清晰,主題明確) 及相關證明。
2.團體請附推動本縣運動相關活動照片至少2張(畫面清晰,主題明確)及相關證明。
(四)所有資料、證明、照片等請各附電子檔案1份(光碟片)。被推薦(團體)人不論是否入選,所送本府之推薦書,列為資料備查不另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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