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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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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警實施「交通執法當場攔查注意事項情境演練」熟悉執法技巧 確保警民雙方權益及安全

 

關警實施「交通執法當場攔查注意事項情境演練」熟悉執法技巧 確保警民雙方權益及安全
  • 發布日期
    108/03/28
  • 截止日期
    108/09/24
  • 發布單位
    關山分局 第四組
臺東縣警察局關山警察分局於3月21日至27日(扣除六、日),連續五日辦理「108年上半年學(術)科常年訓練驗收測驗」,除90手槍射擊、擒拿搜身加銬、徒手帶離術、3,000公尺跑步及學(術)科測驗外,藉由此次訓練,分局長蔡耀順特請交通組組長張淵瑜及警務員林光華,請員警於現場實施「交通執法當場攔查注意事項情境演練」,以熟悉執法技巧,確保警民雙方權益及執法安全!
警方為維護用路人安全,於重要路口或是主要幹道,均會不定時實施交通稽查勤務,執行該勤務時,均會使用「密錄器」全程錄音錄影,以確保警民雙方權益及執勤安全,關山警察分局分局長蔡耀順為讓員警落實及熟悉執行技巧,特藉由連續五日的常年訓練驗收測驗時機,共分五梯次實施「交通執法當場攔查注意事項情境演練」,由員警騎機車扮演違規民眾,兩人一組實施攔查及告發,演練重點在於攔查前,應先開啟錄音(影)器材,先錄製違規車輛車牌號碼、車種或駕駛人(行人)特徵,及違規態樣等資料,以資佐證違規事實,並僅就攔停原因向民眾說明,避免責備、輕蔑或挑釁等不恰當言語,民眾若對攔查原因有所質疑,可立即查閱警方影像,此法不僅可減少摯單的錯誤率,更可消除民眾的疑慮,進而達到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及即時宣導的雙重效果,更可確保警民雙方權益及執法安全!
關山警察分局表示,警方執行交通稽查勤務,交通告發為執行方式之一,主要目的還是為了防制交通事故發生,請民眾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請配合警方攔查,切勿攔檢不停,立法院於去(107)年5月8日三讀通過第60條修正案,並於9月1日公布施行,對於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加重處1萬至3萬元罰鍰,並吊扣駕照6個月;5年內再犯者直接處3萬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年,民眾千萬要遵守法令,避免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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