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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共同維護政府積極建立之保護智慧財產權形象,呼籲政府機關勿將廣告投置刊登在盜版侵權網站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共同維護政府積極建立之保護智慧財產權形象,呼籲政府機關勿將廣告投置刊登在盜版侵權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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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0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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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10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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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公共關係科
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自105年底起積極協調促成「追蹤金流(follow the money)」之自願性協議,已獲成果。由音樂、圖書、動漫和電影等權利人團體組成之「台灣智慧財產權聯盟IWL(Infringing Website List,下同)專案小組」以及由影視產業權利人團體組成之「IWL台灣智慧財產維權聯盟」(兩聯盟會員名冊詳參附件)分別於106年8月、11月與台北市廣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TAAA)及台灣廣告主協會(TAA)簽署合作備忘錄,協議由權利人團體提出侵權網站名單(即IWL),送請TAAA、TAA函轉所屬廣告業會員自我約束,避免將廣告投放至IWL所列之侵權網站,以阻斷其廣告金流使其自然消失,期達成遏止侵權網站之目的。(府函)
二、有關盜版侵權網站名單,台灣智慧財產權聯盟IWL專案小組已公布於財團法人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網站(網址:http://www.ifpi.org.tw/,路徑為首頁→最新消息→IWL最新資料);IWL台灣智慧財產維權聯盟則公布於以下網址供各界查閱(網址:https://www.dropbox.com/sh/zgevkt91mcp2abk/AABvTcz2yN-jSc03OBQMAmewa?dl=0)。